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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发布日期:2009-04-08〗〖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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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一是建立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为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集中交易场所。为从根本上规范建筑市场,鄂尔多斯始终把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作为招投标工作一项重要的治本措施来抓。2001年6月,招标办和承发包交易中心完成职能分离机构分设,有形市场充实人员,健全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各部门定期联合办公,基本实现“一厅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有形市场成立以来共完成680多项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有效的发挥了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的各项职能。

二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有章可循。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同时,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委也相应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程序及评标定标方法》、《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管理程序及评标定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市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大招投标监督管理力度,使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依法有序进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以上的,施工必须实行招投标,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米(含2000平米)以上的工程项目监理必须招投标。对于境外的施工监理企业实行外埠企业入境备案手续,而且招投标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督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几方共同监督下,甲方采用随机抽取专家,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标定标的方法。而且,在原有施工招投标基础上,工程监理的招投标也已走上轨道,设计勘察、装饰装潢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已逐步展开。

四是以招投标为龙头,切实加强基本建设程序全过程管理。围绕招投标工作相应加强了对工程报建、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等投标前的监管,禁止挂靠投标。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提高工程交易透明度,防止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实行针对工程具体特征的多样性评标方法,防止单一的评标方法,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招标管理监督机构,实行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在交易中心现场监督制度,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

    五是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对申请进入专家库的各类专业人员严格审核,完全符合评标专家资格后才能进入专家库。目前,专家库中有土建、暖通、电气、园林绿化、设备安装、预算等专业的各类专家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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