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下一段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6月24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全区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各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了经验交流和专题讨论。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工商局李彦副局长结合全区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执法作为公平交易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07年底,全区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件,结案186件,涉案金额222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8.8万元,罚款495.4万元,2007年与2006年相比,立案数、结案数、罚没款数同比分别增长46.1%、20%和118.4%。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突出,主动出击,筛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排查,加强案件督办和工作协调,加大执法力度,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确定查处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案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回扣和教(辅)材料发行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两年来在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涉及医药购销领域的案件90件,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案件30件,分别占同期案件总数的41%和14%,仅2007年查处罚没款在10万元以上的医药购销领域的案件4件。其中,赤峰市工商局查办的14件商业贿赂案件中,有12件是涉嫌医疗和医药购销行业的,阿拉善盟查处的7起商业贿赂案件,有6起是涉嫌医药购销行业。在查处教(辅)材料发行案件中,包头市东河区查处了一起大案,东河区校办企业管理处从2004年到2006年为中小学采购校服、教(辅)材料以合同价收取金额1004万元,并以低于购书合同价20%、抄本合同价17%、校服合同价每套4元的价格支付金额780万元,非法获利224万元,其中用于教育经费支出203万元,用于职工奖金等支出18万多元,东河区工商局对其做出了没收非法收入19.9万元,罚没1万元的行政处罚。各盟市对类似的案件也都进行了查处,其中乌海市工商局去年对9所学校利用给学生订制校服回扣案进行了查处。包头市工商局2007年上半年对全市的超市、酒店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涉嫌商业贿赂的12户企业进行立案查处。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今年上半年对酒类市场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全面的集中整治,以东胜区为主,召开了生产、销售酒类及各大酒店行业负责人大会,并与工商部门签订了承诺书。呼市工商局以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商品供应商、酒类和饮料供应商、旅游经营者和票务代理经营者、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公司、资产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教(辅)材料和培训机构、电信运营商等八类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梳理案件线索45起,立案查处45起,结案41起。呼伦贝尔市工商局分阶段、分步骤相继对医药购销、医疗、大型零售商及饭店、图书购销、酒类饮料销售等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0多起。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对电信行业进行了重点治理,查处了移动分公司通过手机经销商发放SIM卡,每放一个号就给60元现金的奖励,共支付经销商40万元奖励的问题,工商局对其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要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治理,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案件督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五是要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六是进一步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