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履行职责优化环境为奈曼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的意见
为着力打造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凝心聚力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奈曼旗纪委、监察局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履行职责优化环境,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提出如下意见。
一、纪检监察机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的定位
旗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再创新、再突破,奋力开创又好又快发展崭新局面”的发展目标,为今后全旗各项工作指明方向明确思路找准了定位。再创新、再突破,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以优良的投资环境、稳定的社会基础作支撑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是企业、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也是经济发展环境的打造者、建设者和捍卫者,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优化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实施“小服务、大发展”战略,牵头整合纪检、组织、督查等部门力量,更好地承担起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稳定奈曼的政治责任。总的原则和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牢记宗旨,履行职责,优化环境,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做到“三个坚决”,即凡是有利于“再创新、再突破”目标实现的,就要理直气壮地坚决予以支持;凡是不利于“再创新、再突破”目标实现的,就要旗帜鲜明地坚决予以反对;凡是阻碍“再创新、再突破”目标实现的,就要毫不留情地坚决予以惩处。
二、纪检监察机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的目标任务
以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为根本出发点,以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突破点,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功能,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行政效能再提速、服务质量再提高、行政行为更规范、机关作风更扎实,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优化政务环境,着力解决执行力差的问题。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办事机构的监督,重点整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落实不力的“中梗阻”现象;好做表面文章,部署工作轰轰烈烈,抓落实虎头蛇尾的形式主义行为;缺乏针对性灵活性的官僚主义作法;不讲信用、不履行合同或作了时限承诺、超期不办,为客商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跟踪服务不及时, “说了不算、定了不干”的缺乏诚信行为。下力量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和变相违规收费,坚决纠正无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从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利益出发,对基层单位、群众或投资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问题,以及涉企乱办班、乱发证、乱检查等新“三乱”问题。
(二)优化服务环境,着力解决服务意识差的问题。解决“重权力,轻责任,只收费,不服务”,对待群众和客商态度冷淡,缺乏主动热情服务精神;解决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不能急群众、客商之所急所想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服务意识差的问题。
(三)优化执法环境,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重点整治:不讲原则,从个人主观臆断出发,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执法不严,该从严执法放任不管或留有余地,使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执法不公,对能正常办理的顶着、卡着不办,对不应办的事情却因小团体利益,想方设法办理,执法交叉或存在漏洞,对有利的事情抢着管,但是对群众关注、客商期盼、难度较大的事情互相“踢皮球”等方面问题。
(四)优化廉政环境,着力解决以权谋私的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部门的监督,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问题,严肃查处借手中权力,向群众或投资者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凭借审批权或其它管理权,要挟客商或其他人,承揽工程、推销产品,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好处,以及凭借手中权力或便利,做有损于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事情等方面的问题。
(五)优化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随意加重农牧民负担,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教育乱收费、乱征订教辅资料用书和中小学教师兼职代课和有偿补课,公路“三乱”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一些党员干部不勤不廉不洁,办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失职渎职,造成群众上访,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纪检监察机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的主要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环境建设当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硬任务来抓,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改革创新的意识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将2010年确定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集中组织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投资者座谈会”,加强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企业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企业反映的问题;二是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的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检查等形式确保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有序为企业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开展明查暗访活动。通过建设明线、加强热线、增设暗线,在全旗上下形成监控有力、反应快捷、覆盖全面、上下联动的软环境监管机制。明线是指将纪委监察局纠风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资源予以重组,成立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队长的优化发展环境稽查小分队,不定期组织开展监察检查;热线是指开通“政风行风效能投诉服务热线”,确定专人负责,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门受理涉企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暗线是指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和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到服务部门和办事机构进行暗访,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汇报。通过开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跟踪调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各部门进行调查、检查,发现问题,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或建议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实施“阳光政务”工程。清理、削减、公开审批项目。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或自治区以上规章依据的、系统或部门自己确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督促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公开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时限,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实施“1555阳光工程”,加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个岗位都要制定和设立办事流程图,公开办事要求、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及办事纪律、办事时限,进一步细化服务规则和服务指南,切实做到职能到岗、职责到人。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在旗人民广场南侧制作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职能。对不是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反映问题和涉企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理直气壮地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问题查处、纠正和解决;要理直气壮地协调各方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敢于批评教育,责令并跟踪整改。
(四)执行纪委常委主动下访和轮流坐班接访制度。建立旗纪委常委主动下访和轮流坐班接访制度,纪委常委成员定期深入到企业农村社区,调研了解,掌握舆情。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旗纪委常委接访日程、举报方式和接访地点等,按照“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要求,凡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都要实行“四定三包”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确保办案效果。
(五)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评估。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评估工作认真开展“百家企业评部门”活动,组织外来投资者、企业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各执法执纪部门依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效能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大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对群众和客商满意度高的单位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对群众和客商意见较多的单位责令整改。开展“勤政廉政效能建设季度谈活动”,每个季度由旗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旗人大、旗委组织部随机确定5-6个地区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勤政廉政效能谈话,通过谈话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勤政廉政和效能建设。
(六)开展涉企收费大检查。由旗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涉企年检(审)的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执行标准及票据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收费领域的乱作为问题。
(七)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信访信息员队伍,努力构建反映及时、行动快捷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点”建设,结合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百村万户”示范点创建活动,选树一定数量的农户做为“舆情监测点”,认真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联系方式,定期沟通了解情况,确保全面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和舆情动态。
(八)严肃查处影响稳定、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继续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协调配合机制,不断形成办案合力。对影响稳定、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要严查快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优化环境,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再突破”清障护航是旗委、政府新形势新任务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确保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做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好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撑腰鼓劲,确保清障护航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加强学习,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实现“再创新、再突破”目标中优化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适时的对各地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予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围绕各项既定的清障护航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