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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察局拉紧五条作风建设“警戒线”
〖发布日期:2010-03-08〗〖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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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察局拉紧五条作风建设“警戒线”

  

  磴口纪委监察局以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取一一流荣誉为目标,狠抓干部队伍怍风建设,为干部立下“硬”规距,拉紧五条“警戒线”:一是违反“五条禁令”、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工作中接受贿赂、馈赠或好处被检举或反映经查属实的; 一是办案小组出现错误的;三是不认真执行各种紧急预案,不服从统一安排、派遣或顶风违纪违规造成影响的;四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单位形象的;五是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出现丑闻的。凡触犯以上五项内容之一的干部,所在科室直接评定为“实绩一般”,取消该科室人员年度评优资格,其科室主任直接被评为不称职等次,其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委局对其科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连续两年考评为“实绩一般”的科室,建议县委对该室主任予以调整。五项硬性规定如同纪检监察干部防范作风问题的“高压线”,成为促进干部认真履职、依法依纪办案、机关上下争先创优的得力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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