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市监察局、市规划局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各旗县市区城乡规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丁绩效考核;此次考核主要对各地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组织机构建设与工作推进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城乡规划信访;督办及违法建设案件处理情况以及它定性评价等七大项二十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考核。总体来看,各旗县市区都能够较好地完成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各旗县市区能够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城市.规划法》两证一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各旗县市区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宽》、(违法违纪案件举报制度》、《违反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各旗县市区较好地完成了城关镇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还将工业园区及其他园区规划纳入了城镇规划范围之内,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旗县人大审议、市政府批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把选址审核关、规划审批关(即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定位放线关、现场验线关,日常监管关和规划验收备案关等,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