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当前文件:首页>>纠风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实行药品采购权委托医院由“采购员”变为“监督员”
〖发布日期:2009-01-16〗〖来源:〗〖作者:〗
〖字体: 〗〖打印本稿〗〖关闭〗        
 

 

 

阿拉善盟结合本地区地域广、人口少、药品采购量小,医疗机构高度分散的实际情况,将药品采购权委托给经过集中招标确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切断了发生在医药购销过程中的利益链条,医院由药品“采购员”变为药品采购“监督员”,实现了药品审批权、采购权和使用权三分离,保证了常用药、抢救药的品种基本齐全,医院“以药养医”的弊病得到有效控制。

蒙 ICP 备 号 20070629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mail : nmjwjf@public.hh.nm.cn 电话:0471-4812546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48号,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荐用 IE5.0 或 NS6.0 以上版本浏览,最佳显示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