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察厅聘任第六届特邀监察员
4月25日,内蒙古监察厅召开第六届特邀监察员聘任会,聘任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并通报2007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对进一步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张文清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李晓峰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侯世忠,自治区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新老特邀监察员共30余人出席了会议。
这次聘任的特邀监察员是自治区监察厅恢复组建以来的第六届特邀监察员,共由16人组成,其中,续聘7人,新聘9人,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和群众团体。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新一届特邀监察员聘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好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邀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特邀监察员工作作为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特邀监察员工参政议政,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应有的作用。特邀监察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大局观念,妥善处理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关系,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运用多种渠道和手段,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在行政监察工作中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推动自治区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积极探索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探索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有效途径,采取经常性监督与定向监督相结合、集中组织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学习培训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监察综合室要对特邀监察员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各室要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列出具体活动的项目和内容,提供给特邀监察员选择。各有关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妥善安排,抓好落实,共同做好工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要认真执行已有的特邀监察员咨询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接访制度、来信来访专办制度等,有效规范特邀监察员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工作的办法和制度,使特邀监察员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努力为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沟通情况,在工作安排时,既要积极主动,又要合理适度。要主动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日常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要紧密结合特邀监察员的本职工作和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切实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要及时了解特邀监察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主动关心,使特邀监察员真正成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