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全面开展
对20件好事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察
为推进2008年包头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办的20件好事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近期,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全面开展了对20件好事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监察。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包头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市政府2008年20件好事实事进行监察的意见》,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江涛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孟和同志任副组长的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监察小组,组长分别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监察局副局长担任。
二是把握重点,认真开展。这次监察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项目作为重点,着重监察项目牵头、负责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实施;实施过程中是否公开透明、依法办事;具体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以及质量、办事效率和社会总体效果等方面情况。
三是严格监察,确保实效。这次监察采取全程监察和抽查等方式进行,通过听汇报、实地监察等,全面了解、核实项目建设进展、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截至目前,监察小组先后深入到市交通局、建委、房管局等部门和单位,就被监察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监察。针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确保了各项好事实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