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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监察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巴彦淖尔市监察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实行了事前告知、事中参与和事后备案制度:市国土资源交易所要将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提前一周告知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执法监察室对重点标的进行现场监督,市国土资源交易所要将出让情况和收缴出让金情况在成交10天内报告执法监察室。市监察局还要求市国土资源交易所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和完善了委托出让、发布公告、价款收缴、违约责任追究等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章制度,强化了细节操作,增加了透明度。2007年4月至今,巴彦淖尔市公开出让矿业权44宗,收取矿业权价款5898.5万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了资源价值的最大化:2007年12月挂牌出让的一宗硅石矿采矿权,起始价为26万元,由于参加竞买的人数多且竞争激烈,经现场竞价,最终以430万元成交;今年4月挂牌出让的一宗铁矿探矿权,起始价为7万元,经现场95轮竞价,最终以2800万元成交,是底价的40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