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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坚持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经常化
〖发布日期:2009-01-1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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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的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减轻农牧民负担“五项制度”,深入开展农牧民负担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农牧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结婚登记、外出务工和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收费行为,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性收费和生产资料价格的专项治理,向社会公布减负政策、法规咨询及举报电话,积极稳妥做好农牧民负担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全区清理涉农收费文件31件,收费项目49个,受理农牧民负担来信来访15件,25人次,查处和纠正损害农牧民土地权益问题113个,查处各类损害农民利益案件27件,责任追究人数12人,通过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减轻农民负担金额6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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