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强化监督切实推进和保证乳制品的安全生产
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严明纪律保证乳制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切实推进和保证自治区乳制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乳制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不仅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启动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站在讲政治和维护大局的高度,强化宗旨意识,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切实把推进和保证乳制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顺利进行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督促有关地区和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把做好乳制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进行。要着重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进度,提高效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乳制品行业进行整顿和规范的力度,尽快落实扶持乳业生产的措施,规范鲜奶收购秩序,坚决取缔无照和证照不全经营的奶站,保持市场秩序的稳定。对在工作中重视不够、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走过场,缺乏应对和整改措施,处置不及时果断,以致引发矛盾,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行为和问题,要在认真加以纠正解决的同时,实行严格问责,对问题严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严明纪律,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维护好市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乳制品生产、检验、销售和价格各项环节的监管工作。要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掺假造假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原奶中掺假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发现和挖掘案件线索,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及时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把矛盾隐患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要注意研究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和前瞻性,全力履行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以推动和保证全区乳制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