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胡春华讲话
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的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陈光林、任亚平、邢云、韩志然、莫建成、乌兰、李佳、雷·额尔德尼、王维山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胡春华指出,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深入地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强调、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胡春华指出,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区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胡春华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仍然繁重。我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现代化建设兴衰成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胡春华强调,要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在贯彻实施反腐倡廉制度上下功夫,在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重点,加强对科学发展、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证。党的领导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张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着力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取得全区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自治区纪委委员、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的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